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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通报论坛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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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维护江海通报论坛秩序,保障论坛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江海通报用户服务协议,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江海通报论坛(以下简称“江海通报”)为江海通报向所有江海通报用户提供的网络服务。
  • 第三条 为享有各项正当权益,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应当同意本规定的全部条款并按照江海通报页面上的提示完成江海通报注册程序,成为江海通报正式用户,享有对应权益,承担相应义务。
  • 第四条 本规定为江海通报的基本规定,其它一切江海通报规定和规则,不得与本规定相抵触。

第二章 用户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 第五条 江海通报用户人人平等。
  • 第六条 江海通报用户应遵循的规定和义务:

    • 1、用户应当对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 2、用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自行承担一切可能因论坛活动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3、论坛用户应当遵守论坛的各项规章制度;
    • 4、论坛用户有义务遵守网络礼仪。
  • 第七条 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江海通报。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江海通报不承担任何责任。
  • 第八条 用户有在论坛各正常版面发贴和读贴的权限,若版面中有特殊规定,或用户因受到处罚而关闭权限则例外。
  • 第九条 用户有权依照论坛招募申请的相关规定申请担任版主以及其它论坛职务。
  • 第十条 用户认为自己在论坛的权益受到侵害,有权根据论坛相关规定进行投诉申诉。
  • 第十一条 用户享有在论坛寻求江海通报其他业务支持与帮助的权利。
  • 第十二条 用户在使用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 1、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 2、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 3、遵守论坛管理规定以及其他规定;
    • 4、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论坛服务;
    • 5、不得利用论坛服务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 6、不得利用论坛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 7、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 8、不得利用论坛服务进行任何不利于江海通报的行为;
    • 9、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帐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江海通报;
    • 10、禁止未经论坛允许发布广告;
    • 11、严禁发表与论坛宗旨无关主题、与主题无关回复、上传与内容无关图片;
    • 12、禁止利用bug扰乱论坛秩序;
    • 13、严禁破坏论坛公共秩序及侵害社区利益的其它行为;
    • 14、江海通报保留所有帖子的最终操作权。
  • 第十三条 如用户在使用论坛服务时违反任何上述规定,论坛或其授权的人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张贴的内容等、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江海通报服务的权利)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

第三章 ID管理和发帖规则
  • 第十四条 凡用户ID中出现如下信息者,论坛有权予以收回或注销:

    • 1、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头衔注册;
    • 2、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
    • 3、性别歧视、种族歧视、;
    • 4、涉嫌侮辱他人,或包含侮辱、猥亵信息;
    • 5、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信息;
    • 6、其它法律法规以及论坛规定的禁止规则中包含的信息。
  • 第十五条 论坛注册之日起180天未登陆ID,论坛有权收回。
  • 第十六条 用户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的;
    •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的;
    •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 10、辱骂、人身攻击的;
    • 11、非经论坛批准授权的任何形式的广告;
    • 12、病毒代码及其它攻击性程序代码;
    • 13、其它扰乱论坛言论秩序的内容。
  • 第十七条 凡上述信息论坛有权删除屏蔽;凡违反规定发布上述信息者,论坛视情节轻重有权对其进行封ID、注销ID、封IP等处理,直至交由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 第十八条 ID管理和发帖规则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定以及各版版规。

第四章 论坛管理
  • 第十九条 江海通报设定由论坛系统管理员和斑竹组成的管理体系。
  • 第二十条 江海通报系统管理员由江海通报正式全职员工担任;系统管理员行使本论坛全部站务管理职责和权力;系统管理员只对江海通报负责;除系统管理员之外的任何社区管理人员及网友言论,由其本人承担,均与江海通报立场无关。
  • 第二十一条 江海通报内容监察工作由江海通报负责。

第五章 隐私权保护
  • 第二十二条 保护用户隐私;江海通报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江海通报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 1、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 2、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 3、按照相关司法部门的要求;
    • 4、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 5、为维护江海通报的合法权益。
  • 第二十三条 江海通报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江海通报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江海通报有权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 第二十四条 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江海通报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使用。

第六章 版权申明
  • 第二十五条 江海通报所有注册用户观点均不代表江海通报立场,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
  • 第二十六条 江海通报所有文章及图片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江海通报有权将在本论坛发布的信息用于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电子期刊、平面出版等,文章有附带版权声明者除外。用于商业用途时,江海通报将获得作者同意并且按照同行业的稿费标准支付报酬后,才会予以使用。
  • 第二十七条 用户转贴应注明原始出处和时间,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版权责任;
  • 第二十八条 江海通报根据版面管理需要有权删除转帖;
  • 第二十九条 任何转载、引用发表于江海通报的版权文章、图片及其它作品须符合以下规范:

    • 1、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出处为“江海通报”;
    • 2、用于商业、盈利、广告目的时需征得文章、图片以及其它作品的原作者的同意,不得未经作者同意而剽窃、引用本社区的任何版权作品;
    • 3、任何文章、图片以及其它作品的修改或删除均应保持作者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第七章 免责声明
  • 第三十条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江海通报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江海通报适用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江海通报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 第三十一条 江海通报不担保论坛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论坛服务不会中断,对论坛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 第三十二条 江海通报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江海通报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 第三十三条 用户之间通过论坛相识、交往中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和经济上的纠纷与损失,江海通报不承担任何责任。
  • 第三十四条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论坛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江海通报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第八章 附则
  • 第三十五条 江海通报有权根据论坛发展需要对本规定进行修订。
  • 第三十六条 江海通报享有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 第三十七条 江海通报任何规定、条例与本守则冲突时,以本守则为准。
  •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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