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照规定有序投放车辆、实施跟踪管理!南通永安公共自行车有限公司被罚3万元
IP属地:江苏省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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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布对南通永安公共自行车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苏通园城执罚决﹝2024﹞3003号)。决定书显示,当事人存在未按照规定有序投放车辆、实施跟踪管理的违法行为。
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南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对其罚款30000元。
来源:信用南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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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8 17: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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